(2018年10月20日第十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上海市歐美同學會(上海市留學人員聯合會)。英文名為Shanghai Overseas Returned Scholars Association🧙🏻,簡稱SORSA👨🏻🦲。
第二條 本會是中共上海市委領導下的🧑、上海地區歸國留學人員自願組成的高知性🤷🏿♂️、群眾性、統戰性群眾團體👪,是黨聯系廣大留學人員的橋梁和紐帶、黨和政府做好留學人員工作的助手🧑🏿🎓,廣大留學人員之家🕊。
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繼承和發揚留學報國的愛國主義傳統,團結和服務海內外留學人員,遵守國家憲法🌐、法律🤤、法規和政策🐱🦍,團結立會📇,依章治會,民主辦會🌟,實幹興會,為振興中華、繁榮上海作貢獻。
第四條 本會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共上海市委意昂体育🤹🏼♀️。
第五條 本會的法定住所地為上海市。
第二章 任務
第六條 學習貫徹黨和政府關於留學人員工作、知識分子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🔟。
第七條 加強對會員的政治引領🆕,弘揚愛國主義傳統,倡導報國奉獻精神。
第八條 團結👩🏽✈️、發現🤹🏿、培養、舉薦👨🏼🦲、使用優秀留學歸國人員,建好留學報國人才庫,服務上海經濟建設重大戰略目標。
第九條 發揮智力優勢,做好建言獻策智囊團🕐,為國家和上海的經濟社會發展助力🍝。
第十條 發揮獨特優勢,積極開展民間外交,促進中外友好交流,當好民間外交生力軍🦹🏻♀️,為上海建設卓越的全球城市貢獻力量🧑🏻🦳。
第十一條 宣傳海內外留學人員報國業績,表彰優秀留學人員,激發留學人員的家國情懷。
第十二條 鼓勵歸國留學人員來滬創業⛹️♂️,加大對歸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。
第十三條 開展咨詢、學術交流和人員培訓等活動,組織海內外留學人員,在科技👉🏽、文化🛻、教育、經濟等領域廣泛開展交流與合作🛑。
第十四條 開展多種形式的聯誼活動,加強與海內留學人員和留學人員團體的聯系。
第十五條 反映留學人員的意見和訴求🧛♂️✊,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關心會員的工作和生活,努力為會員服務✍🏿,把本會辦成留學人員之家。
第三章 會員
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。
第十七條 由同級黨委領導下的留學人員組織,凡承認本會章程,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👰🏿♂️🧛🏼♀️,經批準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🦹🏻♀️。
第十八條 上海市歸國留學人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🧑🏻,並承認本會章程,贊同本會宗旨,由本人提出申請🧯🔥,提供有關材料☢️,經批準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4️⃣。
(一)在海外高等院校學習連續一年及以上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者🧗♂️;
(二)在國內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並曾在海外進修🏃♂️🤚🏽、講學、研究等連續一年及以上者;
(三)出國進修、研究連續半年以上的高級訪問學者;
(四)在我國駐外機構擔任高級職務連續一年及以上者。
第十九條 加強與海外留學人員聯系;對有聲望的海外知名人士💁♂️,熱心和支持本會工作,承認本會章程📏,贊同本會宗旨,由本人提出申請,經批準可成為海外名譽會員。
第二十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:
一、權利
(一)其代表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了解本會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🏦;
(三)參加本會舉辦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🚱;
(四)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和優惠;
(五)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。
二👩🏽💻、義務
(一)遵守本會章程➡️;
(二)執行本會決議💇🏼;
(三)承擔本會委托的工作🫨;
(四)協助本會發展新會員;
(五)向本會報送工作計劃、工作總結、信息資料等🫴。
第二十一條個人會員的權利和義務:
一🌲🙀、權利
(一)有選舉權💃🏽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✊;
(三)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和優惠;
(四)有對本會工作建議權和監督權;
(五)入會自願,退會自由。
二、義務
(一)遵守本會章程,執行本會決議;
(二)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信譽;
(三)關心、參與和支持本會的工作;
(四)按規定繳納會費👩🏼🎓;
(五)協助本會發展新會員。
第二十二條 團體會員退會應提前提出書面申請🤸🏽♀️,經本會批準後,辦理相關註銷手續🛝;個人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,並交回會員證⏬。
第二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🏛,經會長會議討論決定🦸🏻♂️,可勸其退會。會員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構成犯罪的行為,經會長會議討論決定,可予以除名🤮。
第四章 組織
第二十四條 本會成立黨組,發揮領導核心作用,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🍌💂🏻,始終保持正確方向🎦。
第二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會員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。會員代表可以委托其他會員代表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🧔🏻♂️。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,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。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👷🏻♀️:
(一)製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選舉和罷免理事;
(三)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(四)決定更名、終止等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🏄🏿,組成理事會,理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👨🏼🏫。每屆任期五年,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,必要時可臨時召開。新提名理事需能做滿一屆💪🏻,連任的最高當選年齡不超過70周歲🛢,年滿70周歲需當年卸任理事。
理事會的職責是:
(一)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🍌,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(二)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📄;
(三)選舉和罷免本會會長、副會長、常務理事🙋🏻;
(四)調整理事👘;
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👩👦。
第二十七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,常務理事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會議。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下列職責:
(一)籌備召開理事會🧑🏻🦳,向理事會提交工作報告;
(二)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的決議🙋;
(三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八條 由會長✪、副會長組成會長會🤗。會長會主持召開常務理事會全體會議,在常務理事會休會期間主持會務工作🍵,向常務理事會負責🙍🏼♀️👬。會長🧎♂️、副會長任期五年,可連選連任🧕🏿📘,一般不超過兩屆。
會長會根據需要每年召開若幹次,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籌備召開常務理事會,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;
(二)執行理事會👩🍳、常務理事會的決議;
(三)建議調整理事會♦️、常務理事會、會長會成員🍒;
(四)決定設立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,並領導其工作;
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九條 會長領導本會工作🍾,根據工作需要,會長可聘任若幹常務副會長協助工作➾。
會長提名🕵🏼♀️,經理事會討論通過,可聘任若幹名譽會長、顧問🦹♂️。
秘書長由會長提名,經理事會討論通過👷🏿♀️。
第三十條 依規定設立本會法定代表人。
本會常設機構為秘書處,負責處理日常事務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,貫徹本會各項決定。
本會常設機構其人員編製、經費按同級群團統一管理。根據國家規定,幹部參照國家公務員製度管理。
經會長批準,秘書長可聘請若幹副秘書長協助工作。
第三十一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:分會、專業委員會、工作委員會等🦶,在本會領導下開展工作。
第五章 經費
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:
(一)財政撥款;
(二)會員會費;
(三)會員和社會捐贈;
(四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,不在會員中分配✢𓀏。
第三十四條 本會執行國家行政機關的財務管理製度❤️🌉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💅、真實、準確🤟🏻🫰🏽、完整,接受國家審計機關審計。
第三十五條 本會會費使用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👩🏻🍳。屬於社會捐贈的,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。
第六章 附則
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🕛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相關管理機關核準後方能生效。
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。
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。